根据建办人函〔2019〕384号、建人才函〔2019〕22号文件要求,持有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》的人员,应通过继续教育,于2020年底前换发培训合格证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2020年12月,建办人函〔2020〕662号通报中将培训合格证换发截止时间延迟至2021年9月30日。现接到多起电话咨询相关事宜,经研究,通知如下:
(1)2021年9月30日前已上传继续教育记录,但未及时换发培训合格证的人员,部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换发,请及时登录查询。
(2)2021年9月30日前未完成继续教育并上传记录的人员,确有特殊原因的,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提出处置意见,并报部人事司审核。
请持证人员及相关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完善相关信息,确保上传数据真实、准确,并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证书状态。
特此公告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
2021年10月15日